統籌車輛制度要求省交通廳及原直屬企事業單位按照自己擁有的車輛的數目,繳納相應的交通安全統籌費。
這筆費用主要用于參加交通統籌的車輛在遭遇交通事故及受到自然災害、旅客意外傷害等情況后的各種經濟賠償。
統籌,從表層意義來看,就是統一籌劃的意思。
從深層來看,它包括了一個過程的五個步驟:
(1)統一籌測(預測)。
(2)統一籌劃(計劃)。
(3)統籌安排(實施)。
(4)統一運籌(指揮)。
(5)統籌兼顧(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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